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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价格监督检查局采取措施加强节日市场价格监管

阅读次数:    来源:长春市发改委    日期:2013-01-25 13:32:00    【打印此页】    【关闭    字号:【大

  根据市发改委《关于加强2013年元旦、春节期间市场价格监管的通知》精神,1月15日,市价格监督检查局召开城区价格监督检查局长会议,全面部署春节期间市场价格监管工作。即日起至2月25日,市、区价格监督检查部门将联合组织开展春节期间市场价格监管,确保市场价格的基本稳定。

  按照《通知》要求,春节期间,我市各级价格监督检查部门将集中精力、上下联动,采取综合措施稳定节日市场物价。一是加强民生价格监测监管,稳定生活必需品价格。加强粮油、液化气、肉蛋菜等生活必需品价格信息的动态监测、跟踪分析。重点查处经营者利用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惜售囤积等手段哄抬价格,以及利用垄断货源、强制代理、商定同盟等手段操纵价格的行为。二是加强交通运输价格检查巡查,稳定客运货运价格。开展春运期间铁路、民航、公路和城市公交、出租车等交通运输价格检查和巡查,打击春运期间违规上调票价、价外收费等违法行为。落实国务院关于《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的规定,做好春节期间免收通行费的政策公示,制止违规收费行为。三是开展旅游行业价格专项检查,优化旅游消费环境。重点检查旅游经营者是否以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宣传、招徕和组织接待游客,是否存在违反合同约定擅自减少旅游景区、减少服务项目、降低服务标准等变相涨价行为,旅游景区门票价格是否存在不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以及优惠减免措施,停车收费是否存在违反规定等行为。四是整治商贸领域价格秩序,净化消费环境。对规模较大、影响较广的连锁超市、百货商场、购物中心等商贸零售企业进行重点检查,严肃查处虚构原价、虚假折扣、模糊赠售、误导性价格标示等违法行为,规范降价、打折、返券、赠送等促销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节日期间,市价格监督检查局将设专人值守12358价格举报电话,对消费者价格投诉将迅速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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