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发改委颁布的《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的规定,长春市发改委拟于2013年2月召开调整民用燃气价格听证方案、长春市民用燃气销售价格顺价试行办法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听证会的听证项目为:调整民用燃气价格听证方案、长春市民用燃气销售价格顺价试行办法。
二、听证会参加人员、旁听人员和新闻媒体的名额。
1、听证会参加人25人。
消费者11人,通过报名公开选聘;
经营者2人,委托长春燃气股份公司和长春天然气公司各推荐1人;
专家学者及社会组织8人,由市人大、市政协推荐;
政府相关部门4人(市国资委、民政局、公用局、总工会各1人),由市发改委聘请。
2、听证会设旁听席5人,通过报名参加。
3、新闻媒体按实际报名人数参会。
三、选聘消费者听证会参加人及旁听人的基本条件。
凡在长春市城区长期居住,具有一定文化基础和语言表达能力,为人公正、公平,关心物价工作,年龄在十八周岁以上、身体健康的公民均可报名。
四、消费者听证会参加人、旁听人及新闻媒体人产生方式及报名办法。
1、请有意向参加听证会及参加旁听的报名者持身份证,于2013年1月4日至1月10日到长春市发改委价格调控监督处(市政府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10111号1247房间)报名(每天9:00—11:00、13:30—16:00)。
报名结束后将有意向参加民用燃气价格调整听证会及旁听的市民按报名顺序依次编成序号,随机抽取。
2、申请采访听证会的媒体记者,向长春市发改委价格调控监督处电话报名。报名电话为88777189,报名时间为2013年1月4日至1月15日(每天9:00—11:00、13:30—16:00)。
五、调整民用燃气价格听证会的其他事项,按照《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的规定,将在听证会举行15日前向社会发布。
二〇一二年 十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