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目前中小学及学前教育收费情况
阅读次数:    来源:长春市发改委    日期:2012-03-27 14:44:26    【打印此页】    【关闭】    字号:【大 中 小】
收费 项目 |
学校 类别 |
收费 标准 |
项目 内容 |
收费 方式 |
项目 要求 |
课后看护费 |
城市 小学 |
8元/生.月 | 按照教育部《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规定的小学生在校6小时以外至17时30分以前时段,学校统一组织的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离校的学生进行看护。 |
按月 收取 |
学校与学生家长应签订看护协议,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学校在看护期间严禁讲新课和组织集体辅导。 |
伙食费 |
小学 初中 高中 中等职业 学校 |
学校统一经营的,按成本定价,不得营利;承包经营的,按成本微利原则确定价格。 | 学校食堂为学生提供伙食,学生自主选购饭菜品种。 |
即付 付费 |
学校食堂每日公布原材料采购价格;学校统一经营的,要建立伙食台帐,分月定期公布伙食费收费情况,自觉接受学生和社会监督。 |
收费 项目 |
学校 类别 |
收费 标准 |
项目 内容 |
收费 方式 |
项目 要求 |
教材费 | 城市小学、城市初中、高中、中等职业学校 |
按有关教材 管理部门公 布的标准。 |
学生用书(不得含教辅材料)按照规定的价格据实收取。 | 按学期收取 | 根据教育部颁布的教学大纲和省教育厅行政部门公布的地方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配备。 |
作业本 费 |
小学(1-2年级) | 8元/生.学期 | 每本作业本价格不得高于当地市场价格 | 按学期收取 | 作业本数量要根据教学计划及近三年来各年级学生作业本用量情况确定。 |
小学(3-6年级) | 15元/生.学期 | ||||
初中 | 18元/生.学期 | ||||
高中中等职业学校 | 20元/生.学期 | ||||
校服费 | 城市小学 | 每套不超过65元。 | 每三年不超过2套 | 按套收取 | 学校和家长委员会协商确定校服式样,学生家长代表参加统一招标采购。除学生自愿外,学校不得强制学生更换、购买。 |
城市初中 | 每套不超过80元。 | 每三年不超过2套 | |||
高中、中等职业 学校 |
夏装每套不超过80元,春秋(冬)装每套不超过95元。 | 每生夏装、春秋(冬)装各不超过两套。 | |||
班车费 |
城市小学、初中、高中、中等职业 学校 |
政府或学校出资购买的班车,收费要尽量体现公益性;社会或个人出资的,收费按保本或微利原则确定。 | 中小学生自愿乘坐符合吉政办发[2011]26号文件规定的机动车辆所发生的班车费 | 按月收取 | 按吉政办发[2011]26号要求,收费标准到当地同级教育、物价部门备案。 |
军训费 | 城市初中 | 30元/生.天 | 时间不超过1周。 | 按天收取 | 学校组织学生在校外军训发生的食宿交通等费用。 |
高中、中等职业 学校 |
35元/生.天 | 时间不超过2周。 | |||
公寓备品费 |
高中 中等职业学校 |
按公寓用品实际采购价格,不得从中营利。 | 有条件的学校为方便寄宿学生生活需要所提供的公寓备品。 |
按备品项目 收取 |
公寓备品由学生自主选择,不得强行统一配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