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社会反映比较强烈的学前教育“入园难”、“入园贵”的问题,我委会同有关部门对我市学前教育收费问题进行了深入调查和研究,我们组织了对8城区、开发区(不包括双阳区)271所学前教育机构(其中公办76所、民办195所)收费情况的普查摸底。我市学前教育机构的划分是按照出资方界定的,由单位出资和财政拨款的为公办,其他出资方的为民办,公办目前有独立办园和附属小学的校办园两种类型。
目前长春市公办幼儿园76所,其中:省示范园6所,市示范园4所,一类园4所,校办园62所(占81.9%)。占总体比例较大的校办园以较强的师资资源和较强的区域覆盖面在众多机关企业福利性幼儿园退出市场后,为市民提供了较大的学前教育选择空间,这也是我市学前教育的一个特色。另有民办园195所。我市目前公办幼儿园收费执行长春市物价局《关于调整幼儿园(班)收费标准的通知》(长物价[2001]161号)制定的标准,一类幼儿园每孩每月(管理费、保育费、杂费、日托,下同)185元;二类园170元;三类园150元。经批准达到省、市级示范园的,与外资联办园,三类(不含三类)以下园,收三岁以下婴儿的幼儿园收费实行市场调节。
调查情况显示,目前各类学前教育机构的实际收费,每孩每月(下同),省示范园560-2180元,市示范园298-1580元,一类园170-1080元,二类园330元,校办园80-580元;民办幼儿园65-2200元。从调查情况看,目前,我市学前教育量大面广分布不均,办园主体多元化,办园水平参差不齐,在收费方面主要存在:一是公办投入不均衡;二是区域发展不平衡;三是收费管理不规范;通过调查分析,我们认为产生当前“入园难”、“入园贵”的现象,从根本上看,还是管理体制、办园体制和投入体制不健全、不完善的问题,根本解决这一问题还需要通过不断推进体制创新,大力发展生产,加大学前教育投入,保障有效供给,以此来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对优质幼儿教育资源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