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起长春出租车正式收取燃油附加费
阅读次数:    来源:长春市发改委    日期:2011-05-04 15:50:20    【打印此页】    【关闭】    字号:【大 中 小】燃油附加费发票领购
延至月底
昨日,记者从长春市出租车管理办了解到,从4月30日就开始通知长春市出租车公司及个体车主领购燃油附加费发票,但截至昨日下午,仍有个别出租车还未领购。出租车管理办提醒未领购燃油附加费发票的出租车司机快去领购,每车3本,每本2元,领购时间将一直持续到5月末。出租车管理办相关负责人表示,5月4日零时以后,长春市1.5万台出租车基本都能为乘客提供正规的燃油附加费发票,如不能提供,将依法予以处理。
乘客付费时看好两大凭证
长春市出租车管理办联合本报提示乘客,在每次打车付1元燃油附加费的同时,还要看好“两大凭证”:一是物价部门的收费提示贴,粘贴在副驾驶正前方的位置;另一个是索要1元面额的燃油附加费发票,二者缺一不可,如无发票或提示贴,乘客可举报给相关部门。
拼车收燃油附加费可举报
另外需要提醒乘客的是,此次收取燃油附加费,司机拼客将不得再收取。如果您在打车时遇到司机拼客还向您索要燃油附加费,可向长春市地方道路运输管理局综合执法支队举报,举报投诉电话:88618294、87691234,短信平台:15843018611。相关负责人表示,出租车司机有这种行为,视其擅自索要高价和不按计价器显示金额收费,将处以1000元至50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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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收1元燃油附加费 乘客给得挺痛快
从今日零时开始,长春出租车开始收取一元燃油附加费。开始收费后,大部分市民给钱都很痛快。
今日零时10分,长春市民王先生坐出租车回家,他很自觉地多给了一块钱。王先生说:“新闻媒体天天报道,我老早就知道今天要收燃油附加费了。”
但也有部分市民并不了解这一情况,的哥梁师傅说:“刚才我拉的那个乘客就不知道从今天开始收钱,不过我一说他就把钱给了,挺痛快的。”梁师傅估计,从零时开始到早上交班,多挣个10块钱没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