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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调整成品油价格

阅读次数:    来源:长春市发改委    日期:2009-09-02 16:49:22    【打印此页】    【关闭    字号:【大
监测显示,由于气温变化对成品油密度造成影响,从9月1日零时起我市调整成品油升付油价格,根据吉林省2009年第四周期升付油价格执行规定,中石油、中石化及民营吉星加油站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中石油:90号汽油每升由5.26元上调至5.35元,上调0.09元,93号汽油每升由5.61元上调至5.70元,上调0.09元,97号汽油每升由6.10元上调至6.18元,上调0.08元;0号柴油每升由5.41元上调至5.50元,上调0.09元;
中石化:90号汽油每升由5.16元上调至5.25元,上调0.09元;93号汽油每升由5.51元上调至5.60元,上调0.09元;97号汽油每升由6.00元上调至6.08元,上调0.08元;0号柴油每升由5.31元上调至5.40元,上调0.09元。
民营吉星加油站:90号汽油零售价格为5.25元;93号汽油零售价格为5.60元;97号汽油零售价格为6.10元;0号柴油零售价格为5.50元。
据了解,此次调整升付油零售价格为最高限价,各加油站可在规定的幅度内自行向下浮动。在执行本周期公布的成品油密度期间,遇有国家调整成品油价格时,各成品油经销企业可按公布的同类成品油密度自行换算升付油价格。我中心会密切关注成品油市场,如有价格变动将及时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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