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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下月起降低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

阅读次数:    来源:长春市发改委    日期:2009-06-04 09:11:50    【打印此页】    【关闭    字号:【大
从7月1日起,我省将降低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和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本地网固定电话业务、移动、长途电话业务等收费标准在去年降低收费标准基础上再降5个百分点。  其中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包括公安、民政、国土资源、建设、交通、水利、农业、卫生、人防办、质量技术监督局等21个部门49个收费项目。每个项目收费标准均降低5个百分点。涉及经营服务性收费企业包括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工商局、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工信厅、省司法厅等28个单位98项收费。每项收费标准在去年降低收费标准基础上再降5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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