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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出台出租车油补方案

阅读次数:    来源:长春市发改委    日期:2008-07-01 09:47:19    【打印此页】    【关闭    字号:【大
  长春市出租车油补方案30日出台,这是长春市第三次发放因石油价格上涨国家给予出租车业主的价格补贴。此前的两次补贴是在2006年和2007年。2007年长春市出租车全年油补为5490元,此次全年油补为1.089万元,充分体现了国家对出租车行业的扶持和关怀。长春市现有的1.5万名出租车业主,将因此广受裨益。

    根据长春市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公室《关于发放2008年度石油价格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凡2008年1月以来,已取得和曾经取得长春市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公室核发的《城市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证》,并持有《城市出租汽车车辆运营证》和《城市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资格证》的经营者,皆有资格领取此次油补。

    具体的补贴标准以实际营运天数为准。2008年1月至6月每月495元;2008年7月至12月,在原标准基础上每月增加825元,为1320元。

    2008年1月至6月的油补款,于2008年7月10日-20日期间发放;7月-12月的油补款,分别于次月10日-20日期间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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