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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我省商家揽4.14亿元 高档商品销售火爆

阅读次数:    来源:长春市发改委    日期:2008-02-14 10:37:49    【打印此页】    【关闭    字号:【大
  13日,从省商务厅获悉,据省商务信息数据中心监测,全省九市州63户重点商贸流通企业春节7天实现销售额4.14亿元,同比增长15%。其中24户百货店实现销售额3.2亿元,同比增长18.9%;15户超市实现销售额8556万元,同比增长2.4%;24户餐饮住宿企业实现营业收入624万元,同比增长12%。
  另外,省统计局旅游抽样调查报告显示,南方雪灾虽然对我省春节旅游有一定影响,但我省黄金周仍揽金十多亿元。
  13日,记者从长春市商务局获悉,通过对长春市内10家百货商场、8家大型超市、14家餐饮住宿企业销售情况进行统计,黄金周期间累计销售额达40887万元,按可比口径同比增长14.77%。百货企业实现销售28219万元,同比增长18.87%;餐饮住宿企业实现销售626万元,同比增长19%;超市实现销售12042万元,同比增长6%。而记者通过走访了解到,黄金周期间,珠宝、化妆品、数码产品等成了节日市场新的消费热点。
  13日下午,记者电话采访了东北师范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彭连港,他表示,春节表现出来的消费情况,符合长春市经济增长的正常规律,这说明长春市居民的收入水平正在提高,中高层消费人群正在扩大。
  “实际上,今年春节出现的销售高潮,也是长春市商家销售手段整体提高的表现,商家越来越精于节假日促销,手段也越来越多元。”彭连港表示,珠宝、化妆品、数码产品等属于高档商品,这类商品销售情况越好,表明中上层收入者人数越多。这说明长春市经济发展跟全国基本达到同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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