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当前位置首页>发展改革>价格管理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15种药品单独定价方案的通知

阅读次数:    来源:长春市发改委    日期:2005-08-22 15:00:23    【打印此页】    【关闭    字号:【大

 

发改办价格[2005]2373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

15种药品单独定价方案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
  根据我委组织专家论证的意见,为满足临床需要,现将部分仿制药品单独定价方案予以公布(详见附表)。
  表列药品价格自2005年11月14日起执行。 
  附表:15种药品单独定价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
二〇〇五年十一月四日


国务院客户端国务院客户端 吉林省政府吉林省政府 下载APP查询转供电详情下载APP查询转供电详情

价格监测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