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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国家重点节能技术和最佳节能实践征集和更新申报工作的通知

阅读次数:    来源:长春市发改委    日期:2017-04-19 14:14:00    【打印此页】    【关闭    字号:【大
关于组织开展国家重点节能技术和最佳节能实践征集和更新申报工作的通知
 
市工信局、市公用局、市交通局、市建委、市科技局、市农委,各城区、开发区发改局: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国家重点节能技术和最佳节能实践征集和更新工作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17】662号)内容要求,我市现组织开展国家重点节能技术和最佳节能实践征集和更新申报工作。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并务必于2017年4月27日前将相关申报材料文字版(4套)和电子版(光盘,1套)报送至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环资处。           联系电话:88777169    
附件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国家重点节能技术和最佳节能实践征集和更新工作的通知》
 
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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