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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升环境质量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阅读次数:    来源:长春市发改委    日期:2017-02-13 09:5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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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升环境质量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委、市政府相关委办局、市直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升环境质量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吉办发[2016]54号)要求,现将《指导意见》转发给你们,请各有关人民政府、管委会和行业监管等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重点围绕完成水、大气、土壤、生态“四大”治理和保护任务,定期研究部署工作,确定目标任务,制定政策措施,不断提高生态环境管理水平,推进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切实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加快实现建设绿色宜居森林城市的目标。
2017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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