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市推出18项措施促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
阅读次数:    来源:长春市发改委    日期:2013-07-04 16:59:14    【打印此页】    【关闭】    字号:【大 中 小】为适应新的就业形势和特点,进一步细化和完善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市人社局作出了积极探索。
充分发挥长春人才市场服务平台的优势,每周五举办高校毕业生就业专场招聘会,并根据高校的需求,每周一、三、五免费提供高校毕业生就业洽谈专场服务;组织用人单位进校园招聘,开展政策、岗位、项目、培训和服务进校园活动;通过长春人才市场服务大厅LED屏幕,免费发布高校“产学研”成果信息、高校招聘会及毕业生供求信息。
选拔优秀教师,组建市大学生创业就业讲师团,培养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择业观,提升大学生创业意识、就业创业能力;以高校和人才中心为培训基地,免费开展SYB创业课程培训,提供创业指导服务,提升大学生创业实践能力;大力实施“万名大学生创业扶持计划”,组建10个创业实训基地,让更多大学生参与到创业实训和实践当中。
建立市人社局驻各高校创业就业工作站,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提供指导服务以及协调联络工作;设立在长高校VIP服务窗口,为来长就业毕业生接转档案关系开辟绿色通道,并提供“在长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热线”“大学生就业服务QQ群”“大学生创业服务QQ群”等在线服务。同时,采取专人联系、专人接收、专人跟踪的服务方式,为毕业生提供就业及委托人事代理协议签订、档案接收、办理落户等服务,并提供转正定级、职称评定等人事代理服务。
对档案转到市人才服务中心管理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免费提供三年档案管理服务;向参加就业见习的,每人提供6900元见习补贴。对毕业年度内参加创业培训的应届毕业生,提供每人一次性1500元培训补贴。
此外,市人社局还在驻长高校应届未就业毕业生办理未就业登记、取消高校毕业生落户限制、简化就业办事手续、搭建长春市企业与创业园区同高校的产学研合作平台、开展校地就业创业服务交流等方面作了详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