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长春南部污水处理厂年底前必须建成投运
阅读次数:    来源:长春市发改委    日期:2008-11-12 16:16:19    【打印此页】    【关闭】    字号:【大 中 小】昨日上午,省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全省水污染防治情况座谈会,听取省发改委、省环保局、省建设厅等六部门的汇报。
环境监测部门对我省松花江、辽河、鸭绿江、图们江四大流域的17条河流上设置63个河流断面进行水质监测。根据2007年环境监测数据分析,有30个监测断面达到水质控制目标要求,达标率47.62%。全省县级以上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基本符合规定水体标准。
松花江水系吉林省境内总体水质属轻度污染。我省境内辽河水质总体较差,属重度污染。鸭绿江干流水质状况较好,水质均为II类水质,能达到水质控制目标要求。全省已建成城市污水处理厂14座,减少污水排放量42%,拟建污水处理厂19座。
省环保局相关人士表示,已建成污水处理厂的城市,污水处理费标准应达0.8元/吨以上。长春南部、桦甸、磐石、蛟河等地的污水处理厂年底前必须建成投运。力争在2010年底前,所有城市污水处理厂达到一级A标准排放。与会人士建议对相关流域下游城市给予一定补偿,此部分资金由上游污水处理不达标城市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