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天然气利用政策的通知
阅读次数:    来源:长春市发改委    日期:2007-09-04 11:29:00    【打印此页】    【关闭】    字号:【大 中 小】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
天然气利用政策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
我委研究制定的《天然气利用政策》业经国务院同意,现予印发。各地方政府和天然气生产、销售企业要统一认识,严格执行,切实做好天然气利用工作。
附:天然气利用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七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