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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取消长春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等两家企业备案资格的公告

阅读次数:    来源:长春市发改委    日期:2019-10-10 15:47:00    【打印此页】    【关闭    字号:【大

  在2019年创业投资企业备案年检过程中发现,长春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业务中存在委托贷款业务,不符合创投企业投资范围;中投长春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未按期提交年检材料。根据《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发展改革委等十部委令[2005]第39号第三章第十二条、第五章第二十七条规定,经研究,拟取消上述两家公司创业投资企业备案资格,并在自取消备案之日起3年内不予受理你公司重新备案申请,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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