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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000138947012011021301115 长春市双阳区人民检察院办案及专业技术用房建设项目建议书

阅读次数:    来源:长春市发改委    日期:2011-12-05 13:38:06    【打印此页】    【关闭    字号:【大
长发改审批字[2011]696号
2011年11月,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关于长春市双阳区人民检察院办案及专业技术用房建设项目建议书,为进一步改善双阳区检察院的办案环境和条件,提高办案侦查的科技含量,更好地发挥检察机关的职能,按照住建部和国家发改委颁布的《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标准》(建标137-2010号)规定,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双阳区人民检察院新建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的批复》(吉检发装字[2011]13号)文件指示,原则同意你单位换建侦查办案、专业技术用房项目.
建设起止年限:2011年7月至2012年12月
建设地点:双阳区云山街道办事处,西侧为长清公路,南侧为丙三路,东侧和北侧为空地
建设单位:长春市双阳区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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