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城区、开发区发改局:
为应对当前经济形势,国家已决定在2009年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工业项目,其规模较大。按省发改委的要求,我委于11月5日上报了一批项目。但由于时间紧,难免会有疏漏或数据不准。因此,要求各县(市)、区发改局对工业项目重新进行梳理和筛选,于8日中午前报出。我委将在11月9日进京向国家发改委工业司进行汇报。有关文件及表格到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通知通告”栏中下载,网址: www.ccdrc.gov.cn/
一、项目要求:
总投资在5000万元以上,已完成投资占总投资60%以上,或明年可见效项目;重点大项目可不局限上述标准。
二、上报材料
1、项目简介,word格式,(附件1点击下载)
2、项目报表,excel格式,(附件2点击下载)
3、IMO文件(中央投资项目编报系统,可到国家发改委网站首页上下载,网址
http://www.ndrc.gov.cn )
以上材料以电子版形式通过电子邮箱发往gyc720@163.com
三、赴京汇报的项目
项目要件齐备、申报热情高,能随同我们在9日进京汇报的项目建设单位,除准备好上述3个材料外,还需准备(一式5份):
1、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具有相关行业甲级工程咨询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
2、相关要件
(1)项目资本金原则上不低于项目总投资30%。相关银行或财政部门出具的自有资金和资本金来源证明文件。
(2)省级以上银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
(3)环保部门出具的项目环评批复。
(4)新征土地的项目由国土资源部门出具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不新征土地的项目出具已有土地的使用证。
(5)规划部门出具的项目选址意见。
(6)项目备案的批准文件。
联系单位:长春市发改委工业处
电 话:88777175 传真:88777163 (注明工业处收)
电子信箱:gyc720@163.com
联系 人: 处 长 王 雷 138 4497 1888
工 作人员 蒋 意 159 4302 9302
(汽车及零部件、装备、医药)
王秀环 139 4485 3568
(农副产品加工、纺织、冶金、建材、石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