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每年3000万助推文化产业发展
阅读次数:    来源:长春市发改委    日期:2010-06-13 09:52:10    【打印此页】    【关闭】    字号:【大 中 小】近年来,吉林省文化产业发展迅速,2006年以来,吉林省文化产业年均增速达到17.3%。2008年全省实现文化产业增加值318.76亿,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为4.96%,比上一年增加129.44亿元,增长68.37%。2009年全省文化产业增加值预计增幅20%以上,超过全省GDP增长速度,文化产业正在成为推动吉林发展振兴的重要力量。
吉林省坚持改革与整合相结合,努力做大做强一批文化企业,培育形成了以长影集团、吉林出版集团、吉林省广电网络集团、吉林日报报业集团、吉林歌舞剧院集团、吉林省影视剧制作集团、吉林动漫集团为代表的7个省属文化企业集团的发展布局。
吉林出版集团在全国出版行业率先建立母子公司体制,并且第一批探索跨地区整合。目前,正在进行股份制改造,积极争取上市。省广电网络集团全面完成全省整合,总资产达到22亿元,股份制改造已完成,正准备提交上市申请。吉林日报报业集团正在筹划党报和子报子刊分离,将部分子报子刊组成集团推向市场。
为加大文化产业发展的资金支持,从2010年起,吉林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由每年1000万元增加到3000万元,长春、通化等地也都积极安排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采取贴息和专项补助等方式,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省里还新设立2000万元吉林省文化产业投资引导资金,鼓励文化企业通过银行贷款、发行企业债券等方式,投资开发战略性、先导性文化产业项目。
此外,省里还积极为文化企业发展搭建平台,组织文化企业参加了第五届东北亚投资贸易博览会,重点文化产业项目签订合同金额达16.2亿元,文化产品现场交易额300余万元,有力推动和促进了吉林省文化产业的发展。
今后一段时期吉林省将加快文化产业发展,大力发展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演艺娱乐、动漫游戏营等十个重点产业。打造3-5个在全国有较大影响的大型文化企业集团,建设10-20个各具特色的文化产业聚集区,力争在“十二五”时期,使文化产业增加值占全省GDP的比重达到6%以上。
日前省政府已经决定,利用3至5年时间对中小城市影院进行改建,让全省地级市、县级市和有条件的县城能看上数字电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