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长龙钢铁有限公司钢铁去产能复查结果公示
按照省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验收和相关复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市由发改委牵头,市工信局、市国资委、德惠市发改局等组成工作组,于2017年11月14日对吉林省长龙钢铁有限公司化解过剩产能工作进行了复查。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吉林省长龙钢铁有限公司钢铁去产能工作已于2016年8月30日完成,2016年9月2日通过省工作组验收,12月15日国务院第四督查组对长龙钢铁现场验收合格。一年来,长龙钢铁公司在长春市工业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业公司)的领导下,在加强企业日常管理的基础上,按照国有企业管理规定,聘请专业审计部门进行了企业的去产能资产审计工作、清产核资工作、去产能后的企业转型等工作。
一是妥善做好去产能的资产管理和资料完善工作。长龙钢铁去产能拆除分解的2台30吨电炉、1台精炼炉及其附属设备被集中存放与保管在企业相应厂房内。为防止失盗和流失,企业制定和采取了相应防范制度和措施,保证了钢铁去产能的设备和设施没有流失和被异地建设利用,杜绝国有资产损失和产能复活。完善并形成了一整套钢铁去产能档案,做到了法律文件有依据、组织建设有保障、实施工作有方案、具体负责有落实,建立了以文字材料为主,影像资料为辅的一整套档案,确保去产能工作扎实无死角。
二是开展了审计和清产核资工作。为明确去产能前后资产状况,经工业公司研究,国资委批复同意对长龙钢铁公司进行审计和清产核资,清产核资工作按照法律程序组织和落实,聘请专业审计公司完成。于2016年9月进行审计工作, 2017年3月开始进行清产核资。由于长龙钢铁公司历史沿革的特殊性,在审计和清产核资工作过程对不断出现的一些新问题进行解决,为此,整个审计和清产核资工作将于2017年底前完成。
三是大力开展招商引资和企业转型工作。长龙钢铁公司去产能前是一家中型国有企业,占地26.4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0万余平方米。去产能后,如何有效的利用和发挥这一企业原有优势,盘活剩余国有资产,一直是工业公司和长龙钢铁工作的重点,为此,企业专门在中国商业网上发布了长龙钢铁招商信息,并通过多种形式推进招商工作,通过招商引资,实现企业转型升级。截止目前,先后有中庆特钢集团、中煤集团、建工集团、一汽铸造(天林集团)、中国高速等十几家大中型企业集团公司派人与企业联系,寻求转让、租赁、合作。下一步将重点围绕盘活去产能后的长龙钢铁国有资产,利用现有土地、厂房等洽谈推进,尽快实现该企业的转型升级。
长春信息港链接:http://www.changchun.jl.cn/tzggsydy/201710/t20171025_1819710.htm
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