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实施新一轮东北振兴战略 加快推动东北地区经济企稳向好若干重要举措的意见》(国发〔2016〕62号)和《东北地区与东部地区部分省市对口合作工作方案》(国办发〔2017〕22号)精神,务实推进与天津市对口合作工作,结合《天津市与长春市对口合作实施方案》,6月2日,中共长春市委、长春市人民政府印发了《长春市落实津长对口合作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提出了全力实施“2+7+N”行动的总体思路,即打造“津长产业合作园”和“津长双创示范基地”两大平台;实施改革对接、开放对接、工业对接、服务业对接、农业对接、民生对接、人才对接七大行动;以县区为主体打造若干个园区载体。明确了工作目标,细化了工作任务,落实了责任主体。
《方案》强调:一是要加强组织保障,成立三级工作组,即成立市级领导小组、平台建设工作组和专项行动工作组,统筹、协调推进各项行动计划;二是要加强政策保障,梳理争取国家政策、制定市级政策和研究县(市)区个性化政策,打造政策高地,为对口合作重大项目建设提供支撑;三是加强宣传保障,建立舆论引导机制、互动宣传机制和媒体合作机制,加大舆论引导和宣传力度,为对口合作营造良好的氛围;四是加强督查保障,分解工作任务、定期督查通报、强化考核推动和构建评估机制,确保工作目标、措施、任务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