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省政府下发《关于清费减负优化发展软环境措施的通告》,决定实施17项清费减负优化发展软环境措施。
一是停征、降低涉企收费五项措施。停征、调整省级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6项;按下限收取部分国家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降低部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省定标准;降低企业社保缴费比例,将我省失业保险费率由现行规定的2%阶段性降至1.5%;实行收费基金目录清单动态管理,对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政府定价的省级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实行动态管理。
二是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七项措施。引导融资担保机构开展低费率担保业务;调整企业信贷还款方式,落实“续贷”“循环贷”“年审制”等政策要求;建立信贷周转基金,各级政府建立企业信贷周转基金,承接企业信贷资金周转,合理限定利率,缓解符合条件的企业贷款到期续贷压力;规范金融服务性收费。扩大企业直接融资。强化财政资金引导,省级财政新增5000万元资金,用于支持“助保金池”发展;运用企业信用信息交换平台提升企业融资效率。
三是优化涉企审批服务五项措施。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取消下放投资项目审批权限,调整修改《吉林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再取消下放省级投资管理权限20%;支持重点领域重大项目建设。;深化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提高政务服务效率,行政审批事项全部进厅、全部进网、全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