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协调处 蒋意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是政府引导投资方向,管理投资项目,制定和实施财税、金融、土地、进出口等政策的重要依据,对我市产业发展具有重要指导意义。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基础上,修订并发布了新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我处初步进行了解读。
一、《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本)》基本情况
《目录(2011年本)》维持2005年本分类不变,仍分为“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不属于上述三类,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为“允许类”,允许类不列入目录。
《目录(2005年本)》条目共1384条,其中鼓励类721条,限制类234条,淘汰类429条;此次修订过程中,鼓励类删除175条,新增 413条;限制类删除70条,调整到淘汰类12条,新增85条;淘汰类删除157条,新增189条。经修订,《目录(2011年本)》条目共1399条,其中鼓励类750条,限制类223条,淘汰类426条。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是力求全面反映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的方向内容。鼓励类新增了新能源、城市轨道交通装备、综合交通运输、公共安全与应急产品等14个门类,其中新增的“公共安全与应急产品”类,共有35个条目,涵盖了监测预警、应急处置装备和救援服务的主要领域;限制类新增了民爆产品门类;淘汰类新增了船舶和民爆产品等门类。例如,为贯彻“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的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要求,从现代农业产业链入手,针对关键环节,新增了大量鼓励新技术、新工艺以及支持现代农业发展的条目,同时进一步突出了水利设施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中的重要作用,丰富了内容,增加了条目。
二是更加注重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和自主创新。例如,为体现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要求,在装备、汽车、船舶门类中,新增了重大装备自动化控制系统、高速精密轴承、轨道车辆交流牵引传动系统、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以及海洋工程专用作业船和海洋工程装备的条目;在纺织门类中,在高新技术纤维及应用条目的表述上明确提出鼓励具有自主创新技术和环保工艺的生物质纤维产业化、高性能纤维及制品(复合材料)以及产业用纺织品的开发和生产。
三是更加注重对推动服务业大发展的支持。《目录(2005年本)》中,服务业基本都归在鼓励类中的“其他服务业”类,共33条。此次修订,重新划分了类别,新设了“现代物流业”、“金融服务业”、“科技服务业”等7个门类。服务业鼓励类条目增加到112条,与“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的“把推动服务业大发展作为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战略重点”的要求是相适应的。
四是更加注重对产能过剩行业的限制和引导。“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力度,压缩和疏导过剩产能”。为此,根据国发[2009]38号文件和相关产业准入条件,在限制类条目设置上加强了对产能过剩和低水平重复建设产业的限制,从产品规格、参数和生产装置规模等方面分别对限制范围进行了比较明确的界定,提高了准入标准。
五是更加注重落实可持续发展的要求。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在相应的生产和消费环节中,都增加了相关内容。例如,在“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门类中,新增了“废旧物品等再生资源循环利用技术与设备开发”、“废旧机电产品的再利用、再制造”等条目,在几乎所有制造业门类中均增加了清洁生产工艺、节能减排、循环利用等方面的内容。
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本)》部分行业情况
(一)汽车产业
汽车产业相关部分做了较大调整,这些变化将对未来一段时期特别是“十二五”汽车产业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1、各类整车全面淡出鼓励类。近年来,我国汽车产能规模不断扩大,已呈过剩趋势。2005年本《目录》原来鼓励的“先进的小排量经济型乘用车、集装箱运输车、多轴大型专用车辆”和“城市用低底盘公共汽车”均不再是鼓励类,降格为允许类。
2、新能源汽车收缩到以电动汽车为主。2005年本《目录》的新能源汽车是多元化的能源动力类型,不仅有“混合动力汽车、电动汽车、燃料电池汽车”还涵盖到“压缩天然气、氢燃料、合成燃料、液化石油气、醇醚类”为燃料的汽车。经过国家多方面综合考证,认为电动汽车是目前乃至今后一段时期我国发展新能汽车的主要技术路径。
3、汽柴油发动机更加高效化。新版《目录》明确了高效发动机的判定指标和基准,衡量指标均为升功率,高效的基准分别为:自然吸气汽油机升功率≥60kW/L,涡轮增压汽油机升功率≥70kW/L;3L以下柴油机升功率≥50 kW/L,3L以上升功率≥40 kW/L。柴油机还要集中发展“后处理系统”和“电控高压共轨喷射系统”等核心技术。
4、轻量化是汽车节能减排的重要途径。目前,汽车的节能减排除了要在改变能源结构、提高传统发动机能效上下功夫外,还要通过发展高强度钢、铝镁合金、复合塑料、粉末冶金、高强度复合纤维等新型轻量化材料来辅助降耗,这些还要依赖先进成形、激光拼焊板、内高压成形、超高强度钢板热成形、柔性滚压成形等方面的技术进步。
5、关键零部件发展方向更加明确、细化,更具操作性。2005年本《目录》提出鼓励汽车关键零部件系统设计开发,但究竟哪些零部件是关键的,却并没做出规定。而2011年本《目录》则明确为“汽油机增压器、电涡流缓速器、轮胎气压监测系统(TPMS)、随动前照灯系统、LED前照灯、数字化仪表、电控系统执行机构用电磁阀、低地板大型客车专用车桥、空气悬架、吸能式转向系统、大中型客车变频空调、高强度钢车轮、载重车后盘式制动器”。
6、汽车电子部件得到重视。汽车业“鼓励类”下的10个条目,4个新增条目中的3个与汽车电子有关。一是电动汽车发展必需的“车载充电机、非车载充电设备”。二是“电动空调、电制动、电动转向;怠速起停系统”。三是各类汽车电子控制系统,主要包括“发动机控制系统(ECU)、变速箱控制系统(TCU)、制动防抱死系统(ABS)、牵引力控制(ASR)、电子稳定控制(ESP)、网络总线控制、车载故障诊断仪(OBD)、电控智能悬架、电子驻车系统、自动避撞系统、电子油门等”。
7、环境友好型与资源节约型两型发展受到推崇。新版《目录》提出,一方面要发展“汽车等流动污染源监测与防治技术”,另一方面通过区域性废旧汽车等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建设,实现废旧汽车零部件再利用、再制造。
8、全力完善汽车产业发展的外部支撑要件。新时期,国家将继续加快城乡道路、公共交通、立体停车场及智能交通体系建设,加强城市交通管制系统技术开发及设备制造。电力行业鼓励发展“电动汽车充电设施”,钢铁行业鼓励发展“600兆帕级及以上高强度汽车板”,石化行业鼓励发展“高性能子午线轮胎”。为了促进汽车市场繁荣活跃和规范化发展,国家将对“现代化二手车交易服务体系建设”给予政策支持。为应对汽车出口量快速增长的潜在趋势,国家鼓励发展“5000车位及以上汽车运输船”。
对我市汽车产业的影响
综合以上八大变化,我们认为节能减排依然是新时期汽车技术发展的大趋势,国家的政策扶持将更加集中。我市在今后汽车产业的发展中应当注重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在加快整车生产能力、自主品牌开发能力及专用汽车生产能力建设的同时,要进一步加强整车技术研发能力,重点突破提高节能效果的整车轻量化技术。
二是新能源汽车发展,在巩固混合动力汽车制造基础上,进一步加强纯电动汽车的研发和制造,围绕新能源汽车电池、电机、电控等关键零部件重点突破电池正极材料、电池隔膜、能量型电池组及管理系统技术。
三是汽车零部件发展,在巩固存量、引进域外份额、消化国外采购、抢占未来增量,在提高本市配套总量的同时,加快汽车电子控制系统的研发和制造,进一步实现和提升汽油机增压器、电涡流缓速器、轮胎气压监测系统(TPMS)、随动前照灯系统、LED前照灯、数字化仪表、电控系统执行机构用电磁阀、低地板大型客车专用车桥、空气悬架、吸能式转向系统、大中型客车变频空调、高强度钢车轮、载重车后盘式制动器等汽车关键零部件本地化配套。
(二)装备制造业
《目录(2005年本)》)已经与当前我国装备制造业发展水平不相适应,主要表现在:一是相当一部分技术和产品已经研发成功并广泛应用;二是部分行业出现产能过剩隐忧;三是部分技术、工艺和产品不能满足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的需要;四是部分条目表达宽泛,界限不清。因此,对原《目录》进行了较大规模的调整。
主要特点:与《目录(2005年本)》相比较,一是细化条目内容。对条目内容进行了较大程度的细化,具体到产品、规格和技术参数,明确支持发展的重点。二是提高技术要求。对大部分鼓励类别条目,在细化产品种类、规格参数的同时,较大幅度地提高了规格参数的要求,对部分限制类和淘汰类条目,也提高了规格参数要求。三是扩大覆盖范围。修订后的条目,涵盖了电工、机床、仪器仪表、通用机械、农机、重型机械、石化机械、内燃机、液气密、模具、轴承、通用零部件、塑料机械、环保机械、印刷机械、食品包装机械、工程机械、文化办公、制冷、城市轨道交通,以及铸造、锻造等机械工业各个行业。
主要内容:一是瞄准薄弱领域,着力提高基础工艺、基础材料、基础元器件等基础制造能力。本次修订后,鼓励类别条目机械门类中,基础工艺、基础材料、基础元器件相关条目共11条,占全部条目数的18%,包括关键精密铸锻件、高效环保铸锻工艺和设备、高档液压件、密封件和密封材料、齿轮、弹簧、紧固件、轴承、链条等。二是突出关键环节,更加注重提高关键设备制造能力和关键部件配套能力。本次修订中,我们将绝大部分行业和领域的发展重点放在成套装备中的关键设备,以及为整机配套的关键零件、部件、系统和总成方面,进一步突出发展重点,以解决长期以来制约我国装备制造业发展的关键设备和关键部件依靠进口的问题。比如,将《目录(2005年本)》鼓励类别条目“30万吨/年及以上合成氨成套设备制造”细化修改为“乙烯裂解三机(裂解气压缩机、丙烯制冷压缩机和乙烯压缩机俗称“乙烯三机”),40万吨级(聚丙烯等)挤压造粒机组,50万吨级合成气、氨、氧压缩机等关键设备”;将《目录(2005年本)》鼓励类别条目“大型油气集输设备制造”细化修改为“直径1200毫米及以上的天然气输气管线配套压缩机、燃气轮机、阀门等关键设备;单线260万吨/年及以上天然气液化配套的压缩机及驱动机械、低温设备等;大型输油管线配套的3000立方米/小时及以上的输油泵等关键设备”等。三是强化保障支撑,加快发展重点产业调整振兴和新兴产业所需装备。鼓励类别条目中,修改和新增了汽车、石化等重点产业调整振兴所需的关键装备,如将《目录(2005年本)》鼓励类别条目“30万吨/年及以上合成氨成套设备制造”和“60万吨/年及以上乙烯成套设备制造技术开发及应用”两个条目合并修改为“乙烯裂解三机,40万吨级(聚丙烯等)挤压造粒机组,50万吨级合成气、氨、氧压缩机等关键设备”。为扶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修改和新增了新能源、节能环保等新兴产业所需装备。如将《目录(2005年本)》条目“清洁能源发电设备制造(核电、风力发电、太阳能、潮汐等)”细化修改为“二代改进型、三代核电设备及关键部件;2.5兆瓦以上风电设备整机及2.0兆瓦以上风电设备控制系统、变流器等关键零部件;各类晶体硅和薄膜太阳能光伏电池生产设备;海洋能(潮汐、海浪、洋流)发电设备”;新增了大气污染治理装备、污水防治技术设备、固体废物防治技术设备、土壤修复技术装备等条目,提出了鼓励发展的产品和技术参数要求等。四是更加关注“三农”,扶持发展先进适用农用装备。按照先进、适用、经济、安全等原则,在《目录(2005年本)》的基础上,对其中涉及农用装备的条目进行了整合、细化,并大规模新增了农用装备类技术和产品。修订后,鼓励类别条目机械门类中共有农用装备条目9条,占全部条目数的15%,内容涵盖了100马力以上大马力拖拉机及关键零部件、配套农机具,农作物移栽机械,农业收获机械,牧草收获机械,节水灌概设备,以及沼气设备等。五是适应需求变化,大力发展新兴领域装备。本次目录修订,在鼓励类别中新增了“城市轨道交通装备”门类,提出了鼓励发展的城市轨道交通装备关键系统、部件和总成,以及运行控制技术等,共9个条目,以更好地引导城市轨道交通装备制造业健康有序发展,更好地满足我国城市轨道交通事业高速发展的需要。在鼓励类别条目中,还首次增加了公共安全与应急救援方面的条目,新增了“公共安全与应急产品”门类,共43个条目,内容涵盖了自然灾害、安全生产、公共安全、突发事件等的监测防控、应急救援等技术、产品和服务等,以引导和鼓励相关领域加快发展。此外,在鼓励类别条目机械门类中,还新增和大规模充实了安全饮水设备、高档印刷设备、智能仪器仪表和自动化控制系统等方面的条目和内容。六是防范产能过剩,坚决抑制部分行业重复建设。落实国发〔2009〕38号文件精神,坚决抑制部分行业重复建设和产能过剩,引导产业健康有序发展。本次修订,对《目录(2005年本)》限制类别条目机械门类原有34个条目中的14条进行了修改,扩大了限制的产品范围、提高了技术标准;新增了25个条目,绝大部分是产能过剩行业和产品。如“新建全断面掘进机整机组装项目”,主要考虑到近年来我国全断面掘进机整机组装能力迅速增长,但大都不掌握核心技术,同质竞争现象突出,不利于行业技术进步和结构调整。又如新增条目“新建万吨级以上自由锻造液压机项目”,主要考虑是当前我国已经建成和在建的万吨级以上自由锻造液压机已有十余台,超过全球其他国家总和,产能已经严重过剩。七是淘汰落后产能,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本次修订,对淘汰类别条目机械门类原有的84个条目(包括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落后产品)中的3条进行了修改,提高了淘汰范围和标准,加大淘汰力度;新增条目23条,主要为不能满足安全、节能、环保的技术工艺和装备;删除了6个条目,均为目前已经没有生产的产品。
对我市装备制造业的影响
装备制造业是我市重要的传统产业之一,经过50多年的发展,形成了以高速动车组、城轨车辆、农机装备、机床、电力设备等为主导,产业基础比较稳固的装备制造业体系。特别是“十一五”期间,国家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以深化国企改革为重点的体制机制取得重大突破,通过投资拉动、技术改造、政策扶持等一系列政策措施,长春市装备制造业得到了快速发展。2010年,我市装备制造业工业总产值达到271.5亿元,成为我市继汽车、食品、材料后的第四大产业。
轨道客车。新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首次在鼓励类别中增加了“城市轨道交通装备”门类,提出了鼓励发展的城市轨道交通装备关键系统、部件和总成,以及运行控制技术等,共9个条目。对我市轨道客车及配套产业具有积极作用,为产业发展指明了方向,引导城市轨道交通装备制造业健康有序发展,满足我国城市轨道交通事业高速发展的需要。
风电装备制造。新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在清洁能源发电设备制造方面,更加明确具体鼓励发展2.5兆瓦以上风电设备整机及2.0兆瓦以上风电设备控制系统、变流器等关键零部件。对我市风电设备制造业利大于弊,有利于企业调整产品结构,对行业进一步发展,具有明确的指导意义。
农机制造业。近几年,由于国家实施购买农机补贴政策,我市农机行业固定资产投资有所增长,同时我市农机制造业主要是以小型农机为主,新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鼓励支持100马力以上大马力拖拉机及关键零部件、配套农机具,农作物移栽机械,农业收获机械,我市农机行业面临调整压力。
其他装备制造业。在新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与我市相关行业没有明确提及,为一般性竞争行业,对这些行业的影响为中性。
(三)医药产业
主要特点:1、内容全面详实,更加符合产业发展实际。对照2005年版目录,医药产业鼓励类条目由21个修订调整为8个,限制类条目由10个修订调整为7个,淘汰类条目由10个修订调整为13个(“落后生产工艺装备”8个,“落后产品”5个)。由于对条目重新进行了分类和归纳,虽然条目数量大幅度减少,但是单个条目中包含的内容更加丰富,所以新版目录覆盖面更广。2、目录表述更加清晰、准确,操作性强。新版目录尽可能减少了模糊性表述,表述更加准确和详细,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对我市医药产业的影响
作为我市优势产业之一的医药行业,在我市经济发展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1、吉林省是中药大省,拥有长白山丰富的天然药物资源,对道地药材有效成分提取分离与纯化技术一直是行业瓶颈,因此,国家鼓励药物生产过程中采用膜分离、超临界萃取技术以及其它先进的中药提取分离高效能新技术,有利于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有利于我市中药产业做大做强。
2、鼓励高新技术改造传统生化药品生产工艺,开发生化药物新产品,有利发挥我市粮食优势和养殖业优势,延长农业—养殖业—家畜副产品初级产品—深加工—生化药品产业链,发展循环经济。
3、依托吉化上游原料优势,鼓励高端医药内包材、医疗器械、耗材、化学药中间体以及原料药发展,有利于解决我市医药行业短板问题。
4、长期以来,吉林省作为中药强省,民族药发展比之内蒙、西藏、贵州、云南以及广西等省份,较为落后,国家鼓励是机遇,重点开发朝鲜民族药、发掘前清民间延用药,应该列为重点。
(四)建材行业
《目录(2011年本)》相比于上一版的2005年本,建材行业总体来看鼓励类项目都是满足发展循环经济和节能减排的需求,新型干法水泥生产及装备和配套材料开发淡出鼓励类,建筑节能对新型建材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限制类和淘汰类的标准进一步提升,范围进一步扩大。
我市建材行业今后的发展要注重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大力发展建筑结构件、多功能建筑墙体、节能门、窗、屋面系统等加工制品业,实现原材料生产为主向加工制品生产为主的转变。
二是进一步淘汰能耗高、对环境污染较严重的落后生产工艺,推广纯低温余热发电等余热利用技术,大力发展高强、高性能混凝土及其制品,推进处理城市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粉煤灰和脱硫石膏等废弃物发展水泥和建筑墙体产业。
三是积极发展为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配套的玻璃材料及产品和其它无机非金属新材料。
(五)轻工产业
修订后的《目录》主要有以下六个特点:
一是力求全面反映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的方向和内容。所列鼓励类都是轻工各行业产业升级的方向。鼓励类新增了高效节能光源、制革与毛皮清洁生产、环保型表面活性剂和浓缩型洗涤剂、生物发酵技术生产优质低温肉制品等24个符合行业转型升级方向的条目内容,占全部38个鼓励类条目的63%。先进制浆、造纸设备开发与制造等11个条目调整了鼓励内容或者采用更加准确的描述。
二是更加注重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在38个鼓励类条目中,有28个条目主要是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新产品的研发、设计与应用内容。如先进制浆、造纸设备开发与制造,新型电池及电池材料,食品质量与安全监测(检测)仪器、设备的产业化等条目,都是国内市场急需开发的高新技术与产品。
三是更加注重对产能过剩行业的限制和引导。根据2009年国发38号文件和相关行业准入条件,在限制类条目设置上加强了对产能过剩和低水平重复建设行业的限制,从产品规格、参数和生产装置规模等方面对限制范围进行了明确的界定,提高了准入标准。如浓缩苹果汁生产线、大豆压榨等植物油加工项目、牙膏生产线、酒精生产线等10个条目,由于行业产能过剩,列入限制类。
四是特别注重落实可持续发展的要求。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性社会的要求,在相应条目中,大量增加了节能减排、清洁生产、资源循环利用的相关内容,涉及鼓励类38个条目中的27个。如:无元素氯(ECF)和全无氯(TCF)化学纸浆漂白工艺开发及应用;高效节能家电开发与生产;畜禽骨、血及内脏等副产物综合利用与无害化处理等。在限制类中,增加了16个条目,有13个是限制规模效益差、技术装备落后、能耗物耗高,环境污染重,不利于资源综合利用的产能建设内容,如新建单条化学木浆30万吨/年以下、化学机械木浆10万吨/年以下、化学竹浆10万吨/年以下的生产线;新闻纸、铜版纸生产线;年加工玉米30万吨以下、绝干收率在98%以下玉米淀粉湿法生产线等条目。在保留的限制类19个条目中,有的扩大了限制范围,如原“生产速度低于1500只/时的单螺旋灯丝白炽灯生产线”修订为“普通照明白炽灯、高压汞灯”;有的提高了技术要求,如原“2万吨/年以下的玻璃瓶罐生产线”调整为3万吨/年及以下。在淘汰类中,新增加了3万吨/年以下味精、2万吨/年以下柠檬酸等19个条目。
五是力求表述严谨、界限清晰。凡列入目录中的条目,原则上均细化到具体产品、技术、工艺和装备等,能够提出技术经济指标的都予以明确,准确反映产业政策要求,确保表述准确并具有可操作性。保留的条目中绝大多数都得到细化,如限制类中原 “使用传统工艺、技术的味精生产线”修订为“5万吨/年及以下且采用等电离交工艺的味精生产线”。此外,许多条目由于已基本淘汰完毕,予以删除,如淘汰类中火柴排梗、卸梗生产工艺等。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作为重要的综合性政策,必将在引导轻工行业理性投资,加快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抑制过剩产能,加速淘汰落后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从而推动轻工产业转变发展方式,实现结构优化升级。
对我市轻工产业的影响
从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的轻工产业指导目录来看,无论哪个版本都全部包含了我市的食品产业和轻工产业,其中食品产业本身就已经是我市的第二大支柱产业,因此,按照国家产业目录分类的轻工业也是我市的第二大支柱产业,并具有比较突出的优势和较大的发展潜力。其中我市食品业已构筑起生猪、肉牛、肉鸡、肉鹅、乳制品、鹿产品、玉米、大豆、稻米、蔬菜等十大加工系列,形成了一大批带动能力较强的龙头企业群体;除食品以外的我市轻工业主要是家具制造及木制品、羽绒制品、金属制轻工业产品制造、及本册印刷、工艺美术品、轻工专用设备制造等产业。从鼓励类看:39条鼓励条款多数符合我市的产业发展实际,尤其是对我市的粮食加工、畜禽乳制品、塑料制品、家具制造及木制品、皮革毛皮及羽绒制品、轻工专用设备制造等多个方面具有较强的扶持推进等作用。从35条限制类条款看,整体上将不会对我市产业的发展产生较大的负面作用。
(六)纺织产业
修订后的《目录(2011年本)》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1、力求全面反映纺织行业技术进步、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的方向和内容。《目录》所列鼓励类都是纺织各行业产业升级的方向,本次修订新增了高性能纤维及制品、新型纺纱技术、节能减排技术、废旧纺织品回收再利用4个条目,使鼓励类条目更全面地涵盖行业增长方式转变的方向与范围。对国内产能已趋于饱和的产业,将鼓励内容根据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方向要求进行调整和提高,对已成为通用、普适性的技术和产品不再予以鼓励。如,针对聚酯及聚酯纤维产业,不再鼓励一般性、低水平的聚酯差别化纤维生产,而将鼓励的内容修订为差别化、功能性聚酯的连续共聚改性和熔体直纺在线添加等连续化工艺生产差别化、功能性纤维以及智能化、超仿真的差别化、功能性聚酯纤维生产。鼓励内容的变化,将有效引导我国聚酯产业向高档次的差别化、功能性纤维方向发展。
2、更加注重鼓励自主创新。对行业科技进步带动明显的关键环节和重要领域,可填补国内空白和满足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需求、能抢占世界纺织科技制高点的关键成果和技术,通过列入鼓励类目录,加速其技术研发和产业化步伐。如:高新技术纤维产业化和应用、产业用纺织品是纺织产业技术创新的重点领域,也是纺织产业与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结合点。“十一五”期间,我国的多个高新技术纤维品种的产业化取得了实质性突破,但高新技术纤维与应用的完整产业链构建才刚刚起步。因此,在本次的目录修订中,将高新技术纤维国内空白品种的产业化、已有高新技术纤维品种的质量性能提升、下游复合材料(制品)的产业化以及产业用纺织品的开发列为重点鼓励方向。希望通过鼓励高新技术纤维与应用的配套开发,加速推动我国高新技术纤维产业的发展。
3、更加重视落实节能减排和发展纺织循环产业。本次《目录》修订中,纺织鼓励类条目新增了2条关于鼓励纺织清洁生产工艺技术推广应用和废旧纺织品回收再利用技术与产品生产的条目,其目的是为了提高行业节能降耗和清洁生产水平,鼓励低碳、绿色纺织产品加工技术的开发和应用,逐步建立纺织制品的回收再利用循环体系,发展纺织循环经济,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效率。
4、更加注重《目录》在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方面的限制作用,通过《目录》引导加快改造和淘汰落后工艺与装备。一方面在鼓励类条目中明确列出对先进工艺、技术、装备应用的鼓励。同时,通过新增限制类和淘汰类条目内容,加大了对落后工艺和设备的淘汰力度,迫使企业加速进行技术改造,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档次。如,将纺织行业的单线年产能小于10万吨的常规聚酯生产装置,单线年产能小于1000吨、幅宽≤2米的常规丙纶纺粘法非织造布生产线,半连续纺粘胶长丝生产线等明确列入了限制类条目。并且,《目录(2005年本)》中纺织限制类条目只有1条,本次修订时将其转入了淘汰类,另外新增了限制类条目17条、淘汰类条目14条,新增条目都是需要加速淘汰的纺织行业高耗能、高耗水的工艺和设备。
5、力求表述严谨、界限清晰。凡列入目录中的条目,原则上均细化到具体产品、技术、工艺和装备等,并尽可能明确技术经济指标,提高可操作性。如原有条目中的“高档纺织品生产、印染和后整理加工”,在本次修订中将其拆分成“高档纺织品加工”和“染整加工”两条,并且对每一条的鼓励内容进行了明确限定。
对我市纺织产业的影响
纺织工业是我市传统产业中规模较小的一个行业,重点产业有化纤、服装加工和棉纺织等产业。我市纺织工业在化纤领域有较好的发展基础和潜力,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在发展竹、麻、玉米等生物质纤维方面有较好的基础。吉林化纤集团已经开发出竹、麻浆粘胶纤维,其下游深加工产品得到了消费者认可。二是在研发玉米基生物质纤维方面,我市具有原料优势和技术优势。大成集团研发玉米基生物聚酯进展速度较快,为我市发展百万吨级玉米基生物聚酯及下游深加工打下了基础。我市拥有两个国内知名度较高的大型企业集团—长春东方纺织集团有限公司和长春市温馨鸟集团。长春东方纺织集团有限公司是我市最大的纺织企业;长春市温馨鸟集团是我国服装行业双百强(利润、利润率)企业,该集团“温馨鸟”商标在2007年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从鼓励类看:14条鼓励条款对我市的碳、竹、麻、聚酰亚胺等纤维等产业的持续、快速和健康发展具有较强的扶持推进等作用。从17条限制类条款看,整体上将不会对我市产业的发展产生较大的冲击作用。
附: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解释
1、鼓励类:主要是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促进作用,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产业结构优化升级,需要采取政策措施予以鼓励和支持的关键技术、装备及产品。
无论是对既有产品生产还是新上项目扩能,都予以支持。
2、限制类:主要是工艺技术落后,不符合行业准入条件和有关规定,不利于产业结构优化升级,需要督促改造和禁止新建的生产能力、工艺技术、装备及产品。
原有能力及产品加快改造升级,坚决禁止上新项目,扩大能力。
3、淘汰类:主要是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严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需要淘汰的落后工艺技术、装备及产品。
在规定的时限内,坚决淘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