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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07年振兴长春老工业基地对外招商重点项目的通知(已停止)

阅读次数:    来源:长春市发改委    日期:2006-11-10 13:54:04    【打印此页】    【关闭    字号:【大
各县(市)、区、市属各有关部门及项目单位:
  长春要振兴,项目要先行。为加速我市对外开放、实施振兴长春老工业基地战略,实现“十一五”规划目标,为尽早做好我市招商重点项目策划、设计、包装,以良好的开局把明年招商引资工作做得更好。根据市政府的部署,现在开始筹划编制《长春市2007年对外招商重点项目》。请各有关单位做好2007年拟对外招商重点项目的组织、推荐、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编制原则及范围
  抓住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这一历史机遇,继续打好振兴长春老工业基地牌,突出我市两个支柱产业(汽车、农产品加工)、三个主导产业(光电信息、生物医药、物流)、五个重点产业(能源、建筑和材料制造、旅游会展、文化、金融)和九大基地(汽车及汽车零部件出口、农产品加工、国家级光电信息、生物产业、医药出口、高技术产业出口、轨道车辆研发生产、鹿业生产加工、君子兰花卉产业)规划项目。筛选编制招商重点项目起点相对要高,前期准备工作相对成熟的项目、招商单位有积极性的项目。
  2007年对外招商重点项目编制,继续推出园区、基地、金融招商篇和100个重点招商项目,分八个方面内容,即汽车及汽车零部件、农业及农副产品深加工、光电信息、生物与医药、其它工业、生态旅游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市场建设。
  申报条件
  凡项目建设地点在长春地区的各类所有制企事业单位,项目前期工作有一定的深度,投资规模在1000万美元以上(高新技术项目投资规模在200万美元以上),2007年拟开工或近期拟改造、扩大规模需外方投资的项目,均可申报。
  申报材料
  1、项目简介;(报送文字材料及电子文档各一份,要按标准格式填报)
  2、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复印件)
  3、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4、土地使用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
  四、申报方式
  由各县(市)、区、市属各有关部门初审后,根据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分重点推荐和一般推荐两类统一汇总上报。
  五、申报时间
  2006年11月14日——11月17日
  11月14日:榆树、德惠、九台、农安、高新、经开、净月、长江路开发区、汽车产业园区、玉米产业园区及有关开发区等。
  11月15日:双阳、绿园、朝阳、南关、二道、宽城。
  11月16日:一汽集团、一汽四环、富奥、客车、长铃、轻轨、大成集团、中粮、吉发、皓月等中省直大型企业集团。
  11月17日:建委、农委、经贸委、科技局、旅游局,汽车办、食品办、信息产业办、医药办,工业国有公司、商业国有公司、建设国有经营公司、工商联、大专院校、各行业办等。
  六、申报地点及联系电话
  报送地点:市政府新址人民大街10111号长春市发改委1232房间(一区二楼)
  联系人:房玉清、谭旭东
  电  话:0431-8777178 
  电子信箱:ccjwwz@163.com
  附表:长春市2007年对外招商重点项目编写提纲及说明(已经结束)
市发改委      
二00六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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