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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除壁垒 强化保障 长春市不断完善非户籍人口在城镇落户体制机制

阅读次数:    来源:长春市发改委    日期:2018-11-20 15:37:00    【打印此页】    【关闭    字号:【大

  为吸引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等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促进长春经济社会健康可持续发展,我市各级各部门不断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加快完善财政、土地、公共服务等配套政策,着力构建非户籍人口“进得来、落得下、留得住、过得好”体制机制,基本扭转了长春市人口外流态势。2017年,全市迁入落户4.2万人,净流入0.45万人;2018年1—10月,迁入落户3.8万人,净流入0.42万人。

  一、降低城镇准入门槛,拓宽人口落户通道

  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通过全面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清壁垒、畅通道、强服务,积极为农民进城、新市民落户提供有利条件。一是统一了户口登记制度,取消了农业非农业户籍限制。二是全面放开了各县(市、区)和建制镇落户限制。三是合理调整了中心城区落户条件。省市“人才新政”确定的各类人才,凭相关证书或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证明即可在中心城区落户;民营企业招聘的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员工可凭毕业证直接落户,低于本科学历或者无学历的员工可凭劳动合同和职工名册办理落户。四是放开了随迁家属落户条件。随迁配偶、子女(法定婚龄以下)、父母可凭本人意愿落户长春。五是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赋予居住证持有人6项公共服务和9项便利。截至目前,全市共发放新版居住证近70万张。

  二、完善财政管理体制,强化资金保障支持

  认真落实国务院、财政部文件精神,积极构建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相适应的财政管理体制。一是健全财政政策体系。印发了《关于实施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若干财政政策》(长财预〔2018〕1393号),市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城市基础设施、生态环保、住房保障等建设,并加大对非户籍人口教育、就业、社会保障支持力度。二是积极争取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补助资金。在综合测算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人数、市县提供基本公共服务成本等基础上,向省财政厅争取补助资金,2017年达到12521万元。三是完善城建投融资机制。在严控债务规模、防控债务风险的基础上,创新运用PPP、产业引导基金等各类新型投融资模式,广泛吸引社会投资,推动南溪湿地公园、地下综合管廊等8个PPP项目高效落位,撬动社会资本投资超过940亿元。

  三、加大要素保障力度,满足城镇用地需求

  通过盘活存量、优化增量、保证数量,全力保障新型城镇化建设用地需求。一是充分保障土地足量供应。对新型城镇化重点区域、重点项目,实行“应供尽供”、“应保尽保”,充分满足各地城镇化发展用地需求。二是充分预留规划空间指标。结合《长春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工作,全面考虑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等人口增长因素,为全市安排新增建设用地49300公顷。三是有序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探索形成了以陈家店为代表的“村集体自发”型、以长德新区为代表的“区县合作”型、以奢岭镇为代表的“政企合作”型增减挂钩模式,并在全省首创“拔萝卜拆旧”的“渐进式”拆旧模式。截至目前,全市共实施7个增减挂钩项目,使用周转指标718.89公顷。

  四、维护农民土地权益,解除农民进城顾虑

  积极开展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切实维护进城农民土地权益,解除农民进城顾虑。一是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2017年末基本完成土地确权工作,目前进入权证印制阶段,预计年底可基本完成权证发放工作。二是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全市共有10个县(市、区)和开发区1582个村、14641个组初步完成集体资产清查核实工作。三是有序推进宅基地确权前期工作。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完成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房屋调查工作,相关成果于今年7月通过省级验收。四是积极推进农村产权有序流转。全市农村土地流转面积达到55.8万公顷,占耕地总面积的44.6%,同比提高6.1个百分点。

  五、完善公共服务保障体系,支持农民融入城镇

  围绕农业转移人口“留得下、过得好”问题,将在长非户籍人口纳入城镇公共服务保障体系,积极支持和引导其融入城镇。一是将转移人口纳入住房保障体系。取消对本市新就业的中专以上学历职工毕业不超过五年的限制,大幅放宽保障对象人均月收入标准,对城区无土地农业家庭与城镇家庭同等对待,外来务工人员在本市缴纳社保、医保或公积金任意一种满6个月即可申请。二是落实进城落户农民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进城落户农民以及居住证持有人可在长春市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有工作单位或营业执照的,可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落实国家异地就医结算办法,使用国家二代医保卡在定点医院均可实现异地结算。三是落实进城落户农民参加城镇养老保险等政策。取消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保户籍限制,全面实现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并对参保个人实行同缴费、同补贴、同待遇。四是积极提升转移人口职业技能。将农民工纳入终身职业培养体系,广泛开展就业创业技能培训,今年全市共开展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2.4万人次。五是保障随迁子女教育权利。将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城镇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范围,对随迁子女实行中小学入学网上报名系统全面开放、平等参与电脑均衡分班等政策,中途转入的实行随来随入,确保了农民工随迁子女“零障碍入学,同城同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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