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汽丰越”扩建 汽开区近日将征地、拆迁
阅读次数:    来源:长春市发改委    日期:2008-03-25 13:30:56    【打印此页】    【关闭】    字号:【大 中 小】昨日从长春市政府获悉,长春市政府决定实施长春汽车产业开发区“一汽丰越”扩建项目及道路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该建设工程项目于近日开始征地、拆迁。
据了解,此次征地、拆迁范围东自绕城高速公路,西至规划前程大街;南自长沈公路,北至规划腾飞大路。在此范围内的土地,按照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征收和使用并予以补偿。属国有土地上实施拆迁的,按照市政府房屋拆迁有关规定予以补偿安置,对于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安置。
对房屋及其它设施,如有出租、转让、抵押等事宜的,均由各方自行解决,但必须在规定期限内搬迁完毕。各类建筑物的所有人和使用人应当在规定期限内搬迁完毕。逾期不搬迁的,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强制拆迁,其后果由建筑物的所有人和使用人自行承担。
同时,在建设工程范围内,工商、房地、国土等行政主管部门停止办理相关手续。任何单位和个人禁止新建永久或临时性建筑物和构筑物;禁止栽种农作物、树木等。违反规定的,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