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批保障房今起申请 均价1650元/平共345套
阅读次数:    来源:长春市发改委    日期:2007-08-15 10:17:19    【打印此页】    【关闭】    字号:【大 中 小】关键词·房源
均价1650元/平方米共345套
今年年初长春市委、市政府将住房保障工作列为10项重点工作之一,确定将土地净收益的10%和公积金增值收益,应投入部分专项用于住房保障工作,长春市投入6700万进行廉租房补贴和保障性住房建设。政府保障性住房的出现,标志着长春市住房重点从保障“最低收入家庭”拓展到“低收入家庭”。据长春市房地局住房保障处李处长透露,“长春市已经把保障性住房建设列入发展规划,还将有房源推出,长春市的保障性住房建设已经走在了全国前面。”
首批保障性住房是东荣家园小区内的5栋多层,位于东荣大路以北、伊通河以东,今年4月份开工建设,目前主体已经封顶,正在进行内外装饰,1个月后将全部竣工。首批房源共计345套,户型为42平、58平和64平3种,平均价格为1650元/平方米。
关键词·范围
此次申请面向5个老城区
根据《长春市政府保障性住房建设与管理办法》规定,申请保障性住房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符合城市最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长期无房户或住房特殊困难户、取得长春市城市户口3年以上、未转让过住房、未享受过房改和棚户区改造优惠政策。李处长介绍说,最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定为月人均收入500元(含500元)以下,此次保障性住房的申请范围面向朝阳区、南关区、二道区、绿园区、宽城区5个老城区,开发区和双阳区不在此次范围内。
同时规定,月人均收入280元以下的低保边缘户可优先申请。已经享受廉租房政策的低保户也可申请,但购买成功后须退出住房廉租补贴。
关键词·时间
9月20日确定选房资格选房源
申请人应持所在单位出具的经济收入和现住房情况证明(无单位人员由街道办事处调查后出具证明),填报《长春市政府保障性住房申请表》,经街道办事处审查合格后公示7天,无异议的报区政府民政部门审核,市房局(市房改办)审批。
李处长介绍说,今日起,申请人即可向各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8月31日前,各街道办事处完成对申请人的调查和初审工作;9月10日前,各城区对申请人公示完毕;9月20日,通过抽签方式确定保障房的选房资格,并选择房源。
关键词·规定
保障房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
根据规定,保障性住房取得产权证后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5年后上市交易的补交原交纳费用与市场价的差额。其中,申请人不如实申报家庭收入、人口和现住房状况骗取使用资格的或将保障住房转租、转借的,责令其退还保障房,并按每年2%扣除房屋折旧费。
同时,保障性住房房源不足时,申请人按抽签办法确定适应资格和顺序。取得使用资格后放弃的5年内不得申请保障房,未取得使用资格的实行轮换。处于轮换状态的申请人收入、住房及家庭主要成员发生变化时,须重新办理申请手续。
关键词·廉租房
100套二手房用于实物配租
另据了解,廉租房实物配租也将启动,由政府出资购买了100套二手房,用于对低保无房家庭,特别是老幼病残者进行实物配租,已享受廉租补贴者也可退出补贴享受实物配租。
李处长介绍说,符合条件的家庭即日起可进行申请,各区应于9月25日前完成初审,10月10日抽取房源。此次廉租房的申请范围只面向朝阳区、南关区、二道区、绿园区、宽城区5个老城区,开发区和双阳区不在此次范围内。